关于公开征求《2022年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意见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2022年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2〕30号)、《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22年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意见的通知》(慈政办发〔2022〕22号)文件精神,市农业农村局拟定了《2022年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意见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现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因情况紧急,故将意见征求时间缩短至20日,公众可在2022年7月1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63976929,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古塘街道明州路818号,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关于2022年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意见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2、关于2022年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意见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 邵晶晶,联系电话:63989903。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6日

征集部门:慈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7-06 截止日期:2022-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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