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压实项目法人的全面管理责任,提高项目法人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全市交通建设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5〕54号)、《浙江省交通建设单位考核工作指导意见》(浙交〔2010〕222号)、《绍兴市实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办法》(绍政办发〔2016〕9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了《绍兴市交通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8月2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征集日期:2022年7月4日-2022年8月2日。 联系人:陈同志,联系电话:0575-88262282,传真:0575-85161665,电子邮件:zjchenpan@qq.com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35号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附件: 绍兴市交通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绍兴市交通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考核标准(征求意见稿).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