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义乌市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义乌市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管理制度》。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义乌市稠江街道香山路391号义乌市司法局,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91515766@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 联系人:吴小凡 联系电话:85313092
附件1:义乌市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管理制度.docx
附件2:《义乌市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工作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义乌市司法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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