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猪周期”下行压力和新冠疫情对我市生猪生产的影响,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能繁母猪临时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2〕99号)和《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稳链纾困助企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慈政办发〔2022〕28号)等有关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拟定了《2022年慈溪市能繁母猪临时补助政策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因情况紧急,故将意见征求时间缩短至10日,请将建议意见于2022年7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点击本页面右下角“发表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63976929,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古塘街道明州路818号1号楼311室,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63976102) 附件:1、《2022年慈溪市能繁母猪临时补助政策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2、《2022年慈溪市能繁母猪临时补助政策操作细则》起草说明.docx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