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新浦镇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发包行为,提高交易效率和效益,保护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明确交易各方主体责任,根据《慈溪市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慈政办发〔2021〕72号)相关内容,新浦镇人民政府起草了《新浦镇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建议意见于2022年7月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点击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304727367@qq.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63578213,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四、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305室,邮政编码:31532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 新浦镇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docx 2. 新浦镇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起草说明.doc (联系人:施天冲 联系电话:63590949) 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