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支持制造业企业成立销售公司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好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经研究,杭州市商务局起草了本细则,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8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

联系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市商务局办公室(1309室)

联系电话:0571-85257802

电子邮箱:377248828@qq.com


附件:支持制造业企业成立销售公司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

支持制造业企业成立销售公司政策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一、政策内容和执行时间

(一)政策内容:

1.对制造业企业2022年在杭州新成立的制造业销售公司,并纳入限上零售额统计的,按其2022年商品零售额每满1亿元奖励25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对2020年以后2022年之前成立,纳入限上零售额统计的制造业销售公司,2022年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速高于7%,给予零售额较去年增量部分5%的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执行时间:2022年1月-12月。

二、申报对象和时间

(一)申报对象:在库企业,指制造业企业2020年以后成立的独立法人销售公司,2022年正常经营并纳入限上零售额统计。

(二)申报时间:2022年7月底前启动(各区、县(市)自行上线)。

三、操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向各区、县(市)商务局自主申报。

(二)名单认定。各区、县(市)商务局会同经信局、统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企业进行认定。

(三)政策上线。各区、县(市)商务局、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经发局自行上线。

(四)名单通报。各区、县(市)商务局将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名单通报至企业所在街道(乡镇)。

(五)企业申领。经认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通过“亲清在线”平台自主申报,签署承诺书,领取奖励资金。未如期申领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六)兑付平台。原则上由市“亲清在线”平台兑付政策资金。获得奖励的企业如有统计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归还奖励资金,并列入失信名录。

四、职责分工

(一)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各区、县(市)政策兑现、政策解读、辅导宣传、督促进度、汇总统计等工作。

(二)市经信局:负责指导各区、县(市)做好制造业销售企业资格认定等工作。

(三)市统计局:负责指导各区、县(市)统计局提供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核对申报企业数据一致性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四)市发改委:负责该项政策在“亲清在线”平台的应用场景开发。

(五)市财政局:敦促各区、县(市)财政做好资金保障落实工作。

(六)属地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制定实施细则、组织申报、企业认定、政策兑现、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等工作。资金由属地政府兑现。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后次日起施行。


征集部门:杭州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2-06-21 截止日期: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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