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的通知》(杭政办函〔2021〕2号)文件精神,在与相关部门协商沟通的基础上,我委起草了《关于印发杭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建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以市卫健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建委、市民政局联合行文形式下发。 为进一步完善内容,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6月22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委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处,并请您留下联系信息,以便进一步沟通完善。 联系人:吴卫红,电话:85255378,电子邮件:hzwsjjfc@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1515室。 附件:杭州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配建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