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经信局关于征求《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全面推进“亩均论英雄”实施意见(修订建议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改革,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2021年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浙亩均办〔2021〕3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能耗双控部署做好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浙亩均〔2021〕1号)、《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义乌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义政发〔202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全面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的实施意见》,见附件(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如有不同意见请反馈。

1.登录经信局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行政四号楼1306室,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whj8585@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

联系人:王洪健     联系电话:85526332

附件: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全面推进“亩均论英雄”实施意见(修订建议稿).docx

附件2:起草说明.doc

  

义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16日  



征集网站: 义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2-16 截止日期: 2022-01-15
关于《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全面推进“亩均论英雄”实施意见(修订建议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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