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宁波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宁波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至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

电子邮箱:1120795949@qq.com

联系电话:0574-89388441

地     址:宁波市中山西路19号1607

邮政编码:315010


附件:宁波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综合信用评价分级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宁波市财政局

2022年6月2日

征集部门:宁波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6-02 截止日期: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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