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海曙区“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关于印发浙江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及上级部门有关“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部署要求,我单位起草了《海曙区“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了《海曙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目录表》,确定了我区“证照分离”改革事项125项。现将全文进行公布,征求各方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12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或者邮件方式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严卫东、陈燕燕;电话:87260806,传真:87268709。

  邮寄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白云街255号。


  附件:海曙区“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

2018年12月12日



征集部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8-12-12 截止日期:2018-12-20



【反馈】关于公开征求《海曙区“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有关意见的通知

  关于《海曙区“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在2018年12月12日-2018年12月20日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任何意见。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管局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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