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农业经营主体全面发展,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优势产业和基地农户的覆盖面,我区拟制定《海曙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奖励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7月1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市民朋友通过邮箱、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电子邮箱:438446642@qq.com;电话:0574-89297965。
附件:海曙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奖励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2日
【反馈】关于公开征求《海曙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奖励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海曙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奖励扶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在2021年6月22日至7月1日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