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海曙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并向社会公示。 本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6月3日至2021年6月11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与本单位联系。 联系人:朱珂虹(政策法规科),电话:87455730。 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6月3日
20210603 宁波市海曙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20210603 关于《宁波市海曙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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