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稳妥有序推进我市新市民量化积分服务管理工作,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宁波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新居民”一件事场景应用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57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10号)文件精神,市新市民服务中心牵头起草《慈溪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6月2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xsxsmfwzx@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新市民服务中心,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三北大街777号2号楼609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89591858,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联系人:史金枝,联系电话:89591860。 附件1:《慈溪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docx 附件2:《慈溪市新市民量化积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慈溪市新市民服务中心 2022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