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我局拟制的《关于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6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处。 联系人:蒋华波 联系电话:0579-82469662 传真:0579-82495579 电子邮箱:jhrssbc@126.com 联系地址: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邮编:321017 )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3日
关于统一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全面落实金华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确保共富路上“一个都不掉队”,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9〕57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金政发〔2020〕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2 年5月1日起全市月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为290元。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 华 市 财 政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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