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化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根据《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浙委改发〔2021〕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义乌市政务服务数字化试行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登陆义乌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w.gov.cn)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栏,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望道路30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科,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6264519@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6日。 联系人:梅望青 联系电话:0579-89915052 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义乌市政务服务数字化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义乌市政务服务数字化试行办法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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