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市城区城镇区划不断扩大,城区居民对文明养犬需求日益提升,重点管理区内城中村内不文明养犬行为亟需整治。为进一步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负责起草了《余姚市调整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余姚市调整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7日,联系人:黄警官,联系电话:0574-62866327。
余姚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9日
余姚市调整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余姚市城区养犬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范围通告如下: 一、将城区西环南路——西环北路——梁周线——浒溪线——城东路——北环东路——达环路——余慈铁路——九垒山公铁立交路——阳明东路---东环北路——姚江——竹山江——最良江——新桥江——黄山东路——城东路——西环南路由道路、河流、铁路形成封闭圈内的区域划入重点管理区。 二、将兰江街道所辖的金色兰庭小区、日月星苑小区、新新家园小区,阳明街道所辖的姚江上上城小区、丰南公寓小区,凤山街道所辖的梦麟中学、大发融悦府小区,梨洲街道所辖的蓝光雍舜府小区划入重点管理区。 三、以上重点管理区以外城区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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