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有效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推动温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通知》(财金〔2019〕62号)、《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的(浙财金〔2019〕40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金〔2019〕100号),温州市财政局起草了《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十二条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12月12日前反馈至温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温州市财政局李俊; 联系电话:88980599,手机:13506660760; 邮箱地址:14486727@qq.com。 附件: 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十二条政策.docx
温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