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金华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扶持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根据《加快金华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八条措施》(金政办发〔2021〕30号)和《加快金华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八条措施的实施细则》(金市交〔2021〕35号)文件精神,在企业自行申报、区级物流主管部门初审、财务审计类专业技术服务单位专项审计的基础上,经部门联席会讨论、复核,最终拟定了《2021年度金华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扶持资金安排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在予以公示。

对上述公示事项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金华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2日

受理部门:金华市交通运输局现代物流发展管理中心

受理电话:0579-82495035

地址:金华市丹溪路289号公路科技大楼701室

邮编:321000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16日

附件:2021年度金华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扶持资金安排情况汇总表


征集部门: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 2022-05-16 截止日期: 2022-05-22
关于2021年度金华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扶持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意见的反馈

《关于2021年度金华市区现代物流业发展扶持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于2022年5月16日在http://jtysj.jinhua.gov.cn/art/2022/5/16/art_1229497426_39467.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天的公示期,截至5月22日,我单位未收到意见反馈。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丹溪路289号,金华市交通运输局701办公室;邮编:321013。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hswlb@163.com。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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