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乌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义乌市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均等普惠,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 29 个部门关于印发〈 浙江省 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 年版)〉的通知》(浙发改社会〔2021〕457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义乌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行政中心3号楼21楼2111办公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61468660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骥浩        联系电话:0579-85581016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 年5 月16 日  

附件:义乌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公示稿.doc

《义乌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 年版)》起草说明11.18.docx


征集网站: 义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5-16 截止日期: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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