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5月16日在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4508.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12天的公示期,截至5月27日,我单位共计收到1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行政中心3号楼21楼2111办公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614686608@qq.com
联系人:陈骥浩 联系电话:0579-85581016
义乌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