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13号)精神,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5月20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20日。 联系人:张小波,联系电话:0575-88263759,传真:0575-85132339,电子邮件:82077717@qq.com。 通信地址:绍兴市农业农村局701室。 附件: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的通知.doc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