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办起草了《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区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东关街道办事处等19个乡镇(街道)行使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为30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通过书面形式反馈给我办,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求日期:2022年2月23日—3月24日 联系人:滕佳敏 联系电话:0575-82003774 联系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峰山南路1000号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区级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东关街道办事处等19个乡镇(街道)行使的公告.doc 附件2:东关街道办事处等11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doc 附件3:盖北镇人民政府等2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doc 附件4:下管镇人民政府等4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doc 附件5:百官街道办事处等2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doc 绍兴市上虞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2年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