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相关规定和我省《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价医〔2016〕12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8〕99号)要求,我局制订了《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重新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的公告》。为进一步做好本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工作,修订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事项的通知》。前期已进行了第一轮意见征求,根据意见反馈情况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5月28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联系人:毛叶君0571-88903318(规划财务与科技处)。传真:0571-88903300。感谢参与与支持! 附件: 1.关于修订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事项修订的修订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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