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等文件,结合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金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详情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2022年5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馈,逾期视同无意见。 信函: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邮编:321017 传真:82469875 电子邮件:236294356@qq.com 联系人:雷亦洁 联系电话:0579-82469175 附件:《金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
附件: 金华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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