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金华市政府关于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优化执法资源,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各设区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22〕32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审定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的复函》(浙司函〔2022〕13号)和《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0年)》文件精神,结合东阳实际,制定了《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0722办公室,邮编:322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2725503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 联系人:张彩 联系电话:0579-86655224
附件: 1.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2.起草说明.docx 3.《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1571项).xlsx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