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以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不断提升住房保障水平,着力缓解在本市工作居住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居住困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租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浙江省《关于加快发展保租房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1〕59号)等文件精神,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w.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江滨北路28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04办公室收,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8694188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联系电话:0579-85580181。

联系人:余仕行

附件: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保租房暂行办法意见征求稿.docx

《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的起草说明.doc


征集网站: 义乌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11-17 截止日期: 2021-11-30
关于《义乌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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