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堂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于2022年1月21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1月3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相关意见均已采纳/未采纳的相关意见如下(写明理由)。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佛堂镇人民政府,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fotangzhen@yw.gov.cn。
联系人:金业成
联系电话:85718030,手机:15967963113
义乌市佛堂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