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建设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37 号)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经商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金华市区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30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信 函: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邮 编:321017 传 真:82469875 电子邮件:jhfgjgc @163.com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82469881 附件:金华市区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1日 附件: 金华市区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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