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的情况反馈
《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3月21日在东阳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ongyang.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10天的公示期,截止3月 31日,我单位共计收到3条反馈意见,相关意见已吸收采纳1条;未采纳的有2条,未采纳意见如下:
序号 | 送审文件所涉条款及内容 | 公众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 理由及依据 |
1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村民(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7)其他依法可以申请宅基地的。 | 建议修改或增加为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可计算建房人口。城镇居民的配偶是农村户口,又没有享受房改政策的,经其所在单位核实并岀具证明,可在其配偶申请建房时计入建房人口;或根据《2020年浙江省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回乡落户的职工、军人和其他人员申请建造住宅用地的,应当持有原所在单位或者原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岀具的无房证明,其宅基地面积按照当地标准执行。 | 不采纳 | 所提出意见中提及的规章已废止,现行《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件》无相关规定 |
2 |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立户,其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一户一百平方米。 | 征求意见稿中,宅基地标准为一户100平米,但未写明一个规划间按多少平米算,下文中不足一规划间及半规划间的凑间缺少依据。建议按照36平米一个规划间来执行比较适宜,一户的标准为三个规划间108平方。 | 不采纳 | 各镇乡街道的规划间参考各自村庄规划制定,通知不作统一规定。 |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东阳市宅基地管理专班办公室(望江北路316号农业农村局辅楼二楼);邮编:3221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7343316@qq.com。
联系人:卢 宏 联系电话:0579-86652066。
东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