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岭南乡人民政府起草了《岭南乡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2月28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单位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单位,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附件:
意见征求稿.doc
政策依据.rar
起草说明.docx
《岭南乡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于2022年1月30日-2022年2月28日完成公众意见征集,未收到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