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扶持政策管理,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结合市区实际,制定了《义乌市级财政扶持政策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丹溪北路699号义乌市财政局,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71767334 @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
联系人:张婉君 联系电话:85116061
义乌市财政局
2022年1月30日
附件:关于《义乌市级财政扶持政策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说明.docx
义乌市级财政扶持政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义乌市级财政扶持政策管理办法(试行)》于2022年1月30日在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止3月1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义乌市丹溪北路699号义乌市财政局;邮编:3220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71767334@qq.con。
联系人:张婉君; 联系电话:85116061。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