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慈溪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发展我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解决我市新市民、青年人、产业工人和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等群体的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1〕59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1〕83号)等文件精神及浙江省、宁波市有关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慈溪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公众可在2022年3月1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63029026,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古塘街道三北大街458号,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慈溪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2、《慈溪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起草说明.doc

市住建局联系人:华杰,联系电话:63035748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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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部门:慈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3-02 截止日期:202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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