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在中考、高考等特殊期间,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时间和区域作出限制性规定,并提前七日向社会公告”的规定,我局起草了《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2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中涉及的具体日期为暂定,以教育局下发文件明确的日期为准。 本文件从2022年3月1日至3月9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3月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55565734@QQ.com。 联系人:李超超,联系电话:87238556,传真:87238563。 通讯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402室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2年度 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给我市考生创造一个安静和谐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加强2022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环境噪声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抢修抢险工程外,禁止市区所有建筑工程在中高考期间夜间施工作业。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间为:2022年6月1日22时至6月10日6时、2022年6月12日22时至6月19日6时(具体日期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请相关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 二、在2022年度高考日(2022年6月7日、8日、9日、10日)、中考日(2022年6月18日、19日)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日(2022年7月初、2023年1月初)(以上考试日期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禁止在市区各考点周边实施下列行为: (一)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房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 (二)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 (三)机动车船鸣喇叭; (四)燃放烟花爆竹; (五)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三、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各有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的监督管理。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规定及本通告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四、市直部门举报电话如下: 市公安局:110 其他市直部门:12345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