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 2 月 18 日在 http://fgw.jinhua.gov.cn/(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 30 天的公示期,截至 3月21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0 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 811 号 金华市发改委;邮编: 321017 ;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176016310@qq.com 。
联系人: 杨谦 ;联系电话: 057982465707 。
金华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