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关于建立镇(街)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的通知》,参照《义乌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拟定了《义亭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义亭镇镇前街1号,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62896015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 联系人:金晓利 联系电话:0579-85819020 附件1:《义亭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附件2:关于《义亭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起草说明
义乌市义亭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附件: 义亭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doc 关于《义亭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的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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