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改革,探索构建更优营商环境,结合市区实际,制定了《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cjgj.jinhua.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1698号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3427382@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7日

联系人: 吴洁颖         

联系电话:0579-82467908

附件:1.《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2、《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起草说明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8日

 

 

 附件1: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按照“扛旗争先、崛起浙中”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改革,探索构建更优营商环境,以制度创新推动改革攻坚,助力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营造更加便捷的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环境

1.试点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义片区率先实施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市场监管部门仅对登记申请作形式审查,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予以当场登记。实现登记服务自助办理、名称自主申报、住所自主选址、经营范围自助选定。

2.全面探索市场主体登记“无干预办理”。进一步优化外网套餐式智能申报,依托自贸区电子地图和标准地址库信息,通过住所标准地址自动匹配,行业经营要素自动组合,对从事超市电商、服装、家政等一千余项经营范围的市场主体登记实现“无感申报”自助办理和“一键质检”自动审核,探索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无干预”办理,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3.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允许在属地政府批准的特色小镇、科技孵化园区、众创空间、创业园(基地)、楼宇产业园、文化产业园等区域开展市场主体集群注册。允许多家市场主体以一家托管机构的住所地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由该托管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托管机构开展托管服务应当经属地政府同意,登记机关在其营业执照住所(经营场所)后加注“(集群注册)”字样。允许电子商务平台内的自然人经营者以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进行登记。

4.进一步创新经营范围登记模式推行经营范围套餐服务,将企业登记高频事项归集打包,实现经营范围套餐式选择创新经营范围登记模式,允许分支机构经营范围超出所隶属企业的经营范围。登记机关按照规范化表述要求和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予以登记。

5.全面实现登记权限“全覆盖”。对自贸区登记机关充分赋权,应赋尽赋。在外资市场主体登记授权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原市级权限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管辖权限委托至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金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现区内登记区内办,企业登记就近办。

6.全面推进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实施餐馆经营、食品销售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实施药械经营审批“一件事”改革。将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核发等事项整合为“我要开餐馆”一件事,将营业执照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等事项整合为“我要卖食品”一件事。将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整合为“我要开药店”一件事。按照“一次采集、一网申报、并联审批”模式办理证照,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通过流程再造、系统重塑,推动相关行业证照“一键集成办理”,实现“准入即准营”。

7.全面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对520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和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实施改革,其中改革方式为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总数破百。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义片区试点对43个事项在全市统一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改革举措。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

二、营造更加畅通的市场主体变更退出法治环境

8.试点推行企业异地迁移“一件事”。实行市域内企业迁移“一件事”改革。简化迁移流程,整合迁移登记和变更登记业务,推进市场主体迁移全流程“一件事”网上办理,市场主体直接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登记机关内部建立联络机制,完成迁移数据的调整和登记档案的交互,免于提交企业迁入迁出调档函。实现企业迁移与住所(营业场所)变更合并办理。变跨区域迁移“跑两地、跑三趟”为线上“零跑动”、线下“跑一次、跑一地”。

9.试点推行个体工商户跨登记机关迁移。充分尊重个体工商户迁移意愿,打破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变更限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的限制,允许个体工商户跨登记机关办理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场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的经营场所前,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出地登记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移交市场主体档案等相关材料。

10.试点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建立歇业制度,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保证市场主体资格的连续性。构建歇业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将市场主体歇业信息及时向公众公示。与相关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进一步归集企业信息,为市场主体歇业提供数据支持。

 

11. 构建企业多路径退出机制。进一步拓展“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开展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压缩至20日。迭代升级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完善证照并销、税务预检等机制,降低企业退出成本。持续开展长期未经营企业清理吊销和个体工商户依职权注销,加大对连续两年未年报的市场主体的清理力度。深化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改革试点,畅通市场出清渠道。

三、营造更加高效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效能环境

12.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企业质押标的创新,支持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指导企业利用自有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各类知识产权进行打包质押,拓宽质押物范围,创新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惠及面。
    13.持续引领助力高质量发展。深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打造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平台浙中联盟;筹划打造首席质量官互动交流和展示平台;组建专家帮扶团队,开展多环节点对点帮扶,提升参评积极性和竞争力。发挥政府质量奖的标杆示范,提炼一批具有典型性、标志性、示范性的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案例和示范单位,推动高质量发展。
    14.全面提升金华制造竞争力。开展“品字标”对标培育活动,扎实做好“品字标”浙江制造、浙江服务、浙江农产梯度培育。开展贴标亮标行动,结合企业标识标志、团队文化、产品特性,谋划贴标亮标2.0版本,确保做到“四个百分百”全覆盖。开展“品字标”企业拓市场行动,借助“品牌日”、“质量月”等契机,加大“品字标”品牌宣传推介活动,助力“品字标”企业拓市场,提升“品字标”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15.加快推进电子照章多维应用。深化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在各领域应用,实行“自行下载、自行领取、自行应用”。全力推动市场主体在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纳税申报、合同签订、贷款审批、招投标等各领域全面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
    16.开发上线市场主体数据分析系统。运用大数据手段,将类型复杂、体量巨大、高速增长的市场主体登记信息进行整合分析,开发市场主体数据分析系统,深入挖掘数据背后的潜在价值。通过对已登记市场主体的行业、规模、结构、投资来源等信息进行归集分析,客观展现市场主体发展状况,合理预测业态发展方向,科学评估政策实施效果,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辅助参考。
    17.创新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依托浙江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和金华市数字化联合执法监管平台,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建立完善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信用档案,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 能、机器学习等信息技术手段,通过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模型,推动市场监管领域监管与信用风险的有机融合,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对企“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的市场监管环境。
    18.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的监管模式。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为原则,以“温和执法”为目标,继续推进“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监管方式。在2021年制定的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义片区企业轻微违法行首违不罚95项清单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对清单事项所涉及的业态领域进行动态调整,增加特种设备领域的有关事项,同时,将首违不罚事项由95项增加至105项,为中小微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宽松的制度环境,助推自贸区营商环境再优化提升。

 

 

附件2: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起草说明

一、制定的必要性   

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改革、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是构建更优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必然要求。通过制度创新推出系列举措,也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升政府效能的迫切需求。

二、主要法律法规和参考依据

《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

三、拟制订的主要措施

第一部分围绕营造更加便捷的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环境,就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市场主体登记“无干预办理”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创新经营范围登记模式、登记权限“全覆盖”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证照分离”改革等举措进行了说明。

第二部分围绕营造更加畅通的市场主体变更退出法治环境,就企业异地迁移“一件事”个体工商户跨登记机关迁移、市场主体歇业制度、企业多路径退出机制等方面的举措进行了说明。

第三部分围绕营造更加高效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效能环境,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助力高质量发展、提升金华制造竞争力、电子照章多维应用、事中事后监管等举措进行了说明。

 


征集部门: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2-02-08 截止日期: 202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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