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规范指导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我局起草修订了《宁波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就该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22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1、信函请寄至: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315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2、电子邮件请发送至:nbfazx@126.com。 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附件:《宁波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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