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关于完善水利建设项目工程保险的有关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纳入工程保险范围,进一步提升我市水利建设项目风险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26号)、《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我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市水利建设项目工程保险实施办法》(详见附件)。现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请于2022年1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盖章后的扫描件)反馈至联系人的邮箱。 联系人:金羽,电话:13484205785,邮箱:34001436@qq.com。 附件:宁波市水利建设项目工程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宁波市水利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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