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诸暨市公共租赁住房调房规定》意见的公告

  2020年建设局发布了《诸暨市公共租赁住房调房暂行规定》,有效期1年。根据文件一年来的实施情况,公租房保障家庭中存在家庭人口增加、工作地点变化、未成年儿童就学需要等方面的调房需求,需要作相应修改。拟重新制订并发布《诸暨市公共租赁住房调房规定》。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和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诸暨市公共租赁住房调房规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请于12月29日-1月10日期间,通过网页或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单位: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诸暨市永昌路8号保障房管理中心

联 系 人:宋武君

联系单话:0575-87107012

 

附件1:诸暨市公共租赁住房调房规定(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诸暨市公共租赁住房调房规定》的起草说明.doc


 

征集部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2021-12-29 截止日期:2022-01-10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