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调整海盐县工伤保险费率等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更好贯彻《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及《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费率管理水平,根据省人力社保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加强基金管理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96号)和嘉兴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等问题的通知》(嘉人社〔2016〕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为有效降低基金风险,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建议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增加基金收入。特制定《关于调整海盐县工伤保险费率等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或网民在线提交的方式反馈至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科。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30日

联系人: 叶刚

联系电话: 0573-86036797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海盐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

邮编:314300

附件:1.关于《调整海盐县工伤保险费率等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2.关于调整海盐县工伤保险费率等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海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9日

关于调整海盐县工伤保险费率等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更好贯彻《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及《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费率管理水平,根据省人力社保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加强基金管理意见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96号),嘉兴市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等问题的通知》(嘉人社〔2016〕81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就我县工伤保险费率等问题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2022年1月1日起,我县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基准费率,并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比例、工伤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管理及职业病危害等因素实行浮动费率。

二、用人单位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按照国家规定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具体见附表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和企业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

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注册和企业主要经营生产业务发生变化需调整行业类别的,应办理行业类别变更手续,并自变更后的次月起调整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

三、全县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统一按照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1.5倍执行,分别为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3%、0.6%、1.05%、1.35%、1.65%、1.95%、2.4%、2.85%。机关事业单位按当月参保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0.6%缴纳。今后,可根据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报县政府同意后适时调整。

四、通过费率浮动的办法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档次。工伤保险缴费浮动费率上浮政策继续按照《关于实行工伤保险缴费浮动费率的通知》(盐人社〔2013〕166号)文件精神执行。当年度公布的安全生产失信企业,下年度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向上浮动一档。

工伤保险缴费浮动费率下浮政策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上述因素变化情况,并结合我县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力,每三年确定其所属行业不同费率档次间是否下浮。对符合下浮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下浮至基准费率、下浮一档或者下浮二档,最低不低于我县一类行业基准费率。当年度公布的安全生产失信企业,下年度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不得下浮。

五、劳务派遣企业统一实行四类行业工伤保险费率,并按四类行业进行费率浮动。新成立的劳务派遣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或企业主要经营生产业务发生变化的,应办理行业类别变更手续,自成立当月或自变更后的次月起调整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

六、本通知由海盐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



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

行业类别行业名称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保障,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
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新闻和出版业,文化艺术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娱乐业
农业,畜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体育
林业,开采辅助活动,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其他采矿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



相关链接【反馈】关于对《调整海盐县工伤保险费率等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发布日期:2021-12-21 截止日期: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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