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婺城区“非粮化”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婺城区实际,特制订《婺城区“非粮化”整治实施方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婺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uch.gov.cn/col/col1229181758/index.html),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50908087@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祁雪

电话:0579-82850510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赵源

电话:0579-82363472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

2021年8月13日


征集部门: 婺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1-08-13 截止日期: 2021-08-23
关于《婺城区“非粮化”整治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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