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2021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创新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优化执法资源、完善协同机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5号)等文件要求,起草了《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1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2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书面形式反馈至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处。

  1.电子邮箱:289256192@qq.com;

  2.联系人:陈容秋,88968562;

  3.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8号309室

  附件:

  1、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2021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zip

  2、《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2021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16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1-12-16 截止日期:202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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