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优化执法资源、完善协同机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5号)要求及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局起草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对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 二、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祝依侨 电话:0579-82103630 邮箱:2208926765@qq.com
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 金华市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通告2021 (包括金东婺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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