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困难退役军人基本生活,进一步提高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水平,确保我县高水平小康路上退役军人一个都不掉队、现役军人家庭一户都不能少。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9〕62 号)、《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浙退役军人厅发〔2020〕42号)、《丽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7部门关于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通知》(丽退役军人局发〔2021〕3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庆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相关部门拟定《庆元县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 征集时间:2021年12月15日—12月23日。
附件:《庆元县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doc
庆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