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根据人大立法工作相关要求,我局起草了《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现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双龙南街811号5楼 金华市民政局救助福利与养老服务处,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发送至邮箱:453783135@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 联系人:苏 杭,电话:057982469619,传真: 057982469635。
附件:
《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 《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起草说明.doc
金华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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