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8〕45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33号)精神,起草了《关于绍兴市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10月31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0月31日。 联系人:王幸,联系电话:0575-89119028,传真:0575-81503200,电子邮件:32010207@qq.com。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人力资源大楼1404室。
附件:绍兴市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创业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