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气象局关于更新<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浙气函〔2020〕100号)的相关要求,慈溪市气象局组织编制了《慈溪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现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和意见: 一、通过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慈溪市古塘街道明州路818号慈溪市气象局; 三、联系电话:63023776、63013995;联系人:陈磊。 四、反馈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12月11日。 附件1:《慈溪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编制内容 附件2:《慈溪市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起草说明 慈溪市气象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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