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水平,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10号)等文件精神,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拟定了《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及起草说明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和意见:

一、通过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信件: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1777号慈溪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邮编: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联系电话:67001108;联系人:张一聪;

四、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

附件:1.《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内自带附件1-5

   3.《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起草说明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1日

征集部门:慈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11-11 截止日期: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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