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失业保险待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1月4日至11月14日在(金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11月15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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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