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方案(试行)》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和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指导意见》(甬综执联〔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实际和周边县市(区)相关收费政策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市发改局会同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建议和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和意见:

一、通过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传真:63981888;

三、邮件:慈溪市三北大街655号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

四、联系电话:89591831;联系人:伍钧钧;

五、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03日。

附件:1.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2.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方案(试行)起草说明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慈溪市公安局

慈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0月25日

征集部门:慈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10-25 截止日期: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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