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绍兴市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绍市财法〔2019〕5号)的要求,绍兴市财政局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起草了《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11月2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1月2日。 联系人:吕佳青,联系电话:0575-85209844。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附件: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附件.xls 绍兴市财政局 2021年10月25日 |